以自身行為作為他人的榜樣。語本《後漢書.卷四一.第五鍾離宋寒列傳.第五倫》。
以自身行為作為他人的榜樣。
用在「為人表率」的表述上。
反義:枉己正人
據《後漢書.卷四一.第五鍾離宋寒列傳.第五倫》載,第五倫,東漢時人,字伯魚,祖先是戰國時代齊國的田氏。西漢初年,許多田氏族人共同遷徙,之後便以遷徙的次序作為姓氏。第五倫少年即有耿介之風,為人好義,其後為官時,一面表現出剛烈耿直的性格,一面又能體恤民情。章帝時,第五倫官任三公之位,見到許多官吏庸祿而苛刻,於是上疏給皇帝,痛斥這些官員只知用嚴刑竣法,而不知端正自己的行為以作為人民表率。他引《論語》中「其身不正,雖令不從」這句話,說明如果自己的行為不端正,人民便不會聽從其所下之號令。故在上位的人,若以自身行為來教化人,受教者將心悅誠服;若只以言語來訓誡人,則容易引發眾人的議論。後來「以身作則」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,用來形容以自身行為作為他人的榜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