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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路揚鑣

ㄈㄣ ㄌㄨˋ ㄧㄤˊ ㄅㄧㄠ
  1. 將路分成兩半,各走各的路。語出《北史.卷一五.魏諸宗室傳.河間公齊傳》:「洛陽,我之豐、沛,自應分路揚鑣。自今以後,可分路而行。」後比喻各人依其志向,各奔前程。也作「分道揚鑣」。

  2. 比喻雙方才學相當,互不相讓。《南史.卷三三.裴松之傳》:「蘭陵蕭琛言其評論可與過秦、王命分路揚鑣。」《隋書.卷七六.文學傳.序》:「簡文、湘東,啟其淫放,徐陵、庾信,分路揚鑣。」

分路揚鑣

ㄈㄣ ㄌㄨˋ ㄧㄤˊ ㄅㄧㄠ

即「分道揚鑣」。見「分道揚鑣」條。01.《魏書.卷一四.神元平文諸帝子孫列傳.河間公齊》:「洛陽我之豐沛,自應分路揚鑣。自今以後,可分路而行。」(源)02.《南史.卷三三.裴松之列傳》:「蘭陵蕭琛言其評論可與〈過秦〉、〈王命〉分路揚鑣。」

辨識

參考詞語:「分道揚鑣

典故說明

此處所列為「分道揚鑣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「分道揚鑣」原作「分路揚鑣」。北魏時,有個名叫元志的人,不但是皇親國戚,還是當時首都洛陽的行政長官。他個性強悍,任何事都不輕易退讓。有一天,他乘座車走在路上,御史中尉李彪的座車也迎面而來。由於兩方都人馬眾多,一定要有一方退讓才能通過。照理說,官小的人要讓官大的人先走。而以官職來論,李彪是中央官員,元志只是地方首長應該禮讓。但元志個性強硬,加上是皇親國戚,硬是不肯讓步雙方因此鬧得不可開交,決定去找皇上評理。李彪見了孝文帝說:「我是御史中尉,官比他大,區區一個洛陽市長怎麼可以這樣和我對抗呢?」元志反駁說:「我是國都所在的洛陽市長,洛陽城裡每個人都歸我管,哪有比照其他地方官,讓中央官員先走的道理?」孝文帝聽了很無奈,也不去評斷誰是誰非,就笑著說:「好啦!好啦!你們別吵!洛陽是我的地方,我說了就算,把路分成兩半,你們兩人以後各走各的就好啦!」元志和李彪兩人聽到皇上這麼說後,就拿著尺到外面,量了道路的寬度,然後分成兩半,各走自己的那一半。後來「分道揚鑣」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,比喻人依其志向,各奔前程。

書證

  1. 《魏書.卷一四.神元平文諸帝子孫列傳.河間公齊》:「洛陽我之豐沛,自應分路揚鑣。自今以後,可分路而行。」(源)
  2. 《南史.卷三三.裴松之列傳》:「蘭陵蕭琛言其評論可與〈過秦〉、〈王命〉分路揚鑣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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